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政府四级调研员徐贵进违规参与企业经营问题。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将乌海市海南区三十二公里处列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1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勘查院中标,后该勘查院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其中一家为海南区三合石灰石矿。2008年至2013年三合石灰石矿企业法人为郭秀兰(系徐贵进岳母),在与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勘查院签订《施工劳务承包合同》时,徐贵进在海南区三合石灰石矿“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一栏内签字。2011年6月,丰源化工公司、海南区福祥化工材料厂先后与三合石灰石矿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将公司资产分别以338万、140万的价格转让给三合石灰石矿,当时徐贵进在三合石灰石矿甲方处签字且加盖了“三合石灰石矿”的公章。三合石灰石矿承包了海南区三十二公里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后,开采三十二公里石灰石并销往海南区神力公司、四菱冶炼公司等。后徐贵进收到海南区神力公司承兑汇票及三合石灰石矿管理人员的转款。
徐贵进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0年5月11日,徐贵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